刘璨,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执业律师(执业号:15101201311103243),法学大学毕业,法学学士学位,法院书记员出道至今已经有十几年,所在的四川子归律师事务所从2011年到2014年连续四年被评为成都市先进律师事务所,2016年起在郫筒派出所和郫都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轮流担任顾问律师,并在郫都区法院、检察院和郫都区劳动局等机构轮流担任公益律师,深得民众爱戴和好评,具有良好的正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通晓现行所有重要法律法规,法律科班出身的律师更为专业,精通企业各类法律事务(如经济纠纷的调解与诉讼、重要商业谈判、合同等文书的起草与审核、内部制度的咨询建议及离婚、刑事辩护的处理等),2018年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证书,家庭纠纷、刑事犯罪心理等都可以心理疏导,坚持以诚信和正直取信于当事人,实实在在为当事人做事,做到在法律上和心理上都能帮助到当事人。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经济纠纷、交通事故等
辩护人意见书 郫都区人民法院: 被告人余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委托了四川子归律师事务所刘璨律师作为辩护人,对本案的卷宗材料、电子材料查阅以及庭审审查后,有以下辩护意见特向贵院提出: 一、2018年11月7日,辩护人刘璨律师共同提出排除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原告):何某,男,1970年4月14日出生,住四川省南溪县大观镇黄沙河煤矿宿舍。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璨,四川子归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被告):成都X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
民事诉状 原告:杨某,女,1986年11月20日出生,地址:四川省郫县德源镇东林村15组14号,身份证号:51132519861120512X. 被告:宿某,男,1985年6月1日出生,地址:四川省郫县德源镇东林村15组14号,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