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维护当事人最大权益
我的价值:接受案件委托后,认真尽力准备相关起诉材料及证据。正是因为我方递交的证据已形成了较完整且较严密的证据链条,证明原告已交付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且被告内部已同意验收,虽未出具正式的验收报告于原告,但亦未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视为验收合格。因此,法院才最终判决我方胜诉,本律师成功为原告追回拖欠的款项。
工作地点: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广东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