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海江律师,是医疗法律领域极具影响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兼具临床医学学士与法学学士双学位专业背景,曾任主治医师并拥有九年医院临床工作经验,从事律师行业深耕医疗法律领域十七年,是业内不多见的医学与法学复合型专家律师,曾被患方家属称为医疗纠纷案件代理的 “双料专家”。
凭借深厚的医学功底,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对医疗流程、科室内、科室间诊疗衔接、医患沟通要点及医疗风险点有着精准把控。丁海江律师能精准审阅和分析病历,对CT、MR、DSA等影像学检查,心电图、血常规、血生化全项、凝血六项、肿瘤系列、血气分析、免疫组化、病理报告、高通量基因测序(NGS)等检验检测报告,用药、手术、介入、内部危急值通报、会诊、病程记录等进行解读,洞察医疗行为中的核心问题,有效突破传统律师在医疗纠纷中面临的医学认知壁垒。这一独特优势,让他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能快速看懂病历、精准分析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远超无医学背景律师的专业维度,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丁海江律师专注于医疗法律领域,专业代理各类医疗争议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医疗过错赔偿、医疗美容纠纷、医疗调解、医疗损害鉴定、未尸检医疗纠纷诉讼的处理、交通事故等与人身损害相关的案件。代理的案件涉及神内、神外、心胸外科、心内科、肿瘤科、普外科、骨科、泌尿外科、妇产科、整形、急诊科、口腔科、麻醉科、超声介入科等科室和细分科室的诊疗行为。
执业以来,丁海江律师成功代理了大量案件,并曾获《法制进行时》、京华时报等媒体的报道。
在代理的医疗类案件中,不仅擅长通过诉讼维护当事人权益,更曾成功推动案件推翻原不利医疗司法鉴定意见,赢得法院对医疗机构承担主要责任的判决,展现出卓越的案件突破能力。曾突破司法实践惯例,取得当时本地区同类型同责任程度案件最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曾面对没有尸检的情况,发现给患方的死亡诊断名称实际与医院病历的相关诊断,在医学本质上并不一致,进而最终获得法院支持推定医方承担全部责任的案例等等。
凭借医学与法学的双重优势、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的专业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行业赞誉。
作为北京砾洲律师事务所医疗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医疗事故纠纷网首席律师。丁海江律师带领团队始终秉持“专业、专注、尽责”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客户提供融合医学与法学智慧的专业法律服务。如您正面临医疗相关法律困扰,选择丁海江律师,即是选择一位真正懂医又懂法的坚实盟友。
—— 诚邀信赖,专解医疗法律难题 ——
大致是先启动流程,也就是向法院起诉立案,然后开庭对病历材料进行质证,注意其实这很关键,对病历记载的内容既不能简单的认可,也不能无理由的不认,而是要针对病历中每个文件的性质进行前期分析,然后法院开庭时对认为的关键节点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措辞
患者病情已经处在终末期,留院治疗已毫无意义,签署风险自担的告知书,出院后死亡,医方是否就当然免责?作为具有医学背景,曾在医院做过临床医生多年,主治医师的北京专业医疗纠纷律师,十余年代理了大量医疗纠纷调解、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诉讼赔偿案件,
作为办理了大量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案件的专业医疗律师,办案中,往往遇到患方对是否应当复印封存病历存在很多担心,总结起来,有的人担心都过了好多天了,医院肯定已经把病历篡改过了,再复印病历没有意义;有的人担心去复印封存病历会不会反而被认为是自认医
无论是调解还是诉讼,经常遇见患方拿着病历找到我,说病历被篡改了,是伪造的等等。更有甚者拿笔将每个不同的地方,包括标点符号不同,都一一进行了标注。作为从业多年,有医学法学双学位的北京地区医疗事故律师,谈谈本人在处理相关案件的从业经验。一、
没有监控情况下,从临床经验和病历角度发现并印证观点获得鉴定和法院的支持本北京医疗官司律师前段时间办结一起医疗诉讼案件。简要案情是患者因较重病情住院当地普外科,查房时,发现患者俯卧再床尾的地面,心跳呼吸消失,遂进行心肺复苏,给予胸外按压、球囊
没有尸检,患方肯定诉讼就会输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患方往往认为没有尸检,肯定诉讼就会输,这个观点过于片面,是错误的,没有尸检的作用在医疗诉讼中因为每个医疗案子的病情、病历等方面,结果千差万别。如果按照没有尸检患方就败诉,那笔者经手的很多未尸检案
患方在手术知情同意书(或微创或介入或特殊检查等)签字,是医院履行的告知义务而不是医院的权利。因此知情同意书患者不是放弃权利声明、更不是签生死状,医院并不能当然免责。如果诊疗过程中,医方存在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医院仍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大
丁海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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