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当事人追回借款本金600000元并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
我的价值: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当事人成功维权
我的价值:确定合同施工地址,后取得了法院的胜诉判决,进而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我的价值: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十三薪、经济补偿金、福利津贴、加班费、工资等合计5万多元。
我的价值:顺利帮助代理人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拿回应属于自己的工资。
我的价值:案件经研究讨论后,确认了诉讼策略,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合理诉讼请求。
我的价值:法院认定存在借贷关系,合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要求上诉人返还借款金额。
我的价值:在二审中,撤销了一审的判决,将当事人的诉求实现,未退还购房款,合同继续有效并履行。
我的价值:顺利帮助原告解决了代持股权的问提,最后确认了原告并非股东的资格。
我的价值:让要求债务的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虽然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但用未支付的抚养费折抵之后,被告只用支付较少一部分的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