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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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6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 137022021****1865 执业认证
  • 山东可讼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刑事辩护
  • 山东青岛

王胜玫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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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法学硕士 | 原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执业领域:经济犯罪研究,致力于走私罪及走私上下游犯罪、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诈骗、洗钱等常见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核心战绩:精细化辩护、有效化辩护践行者,成功维护众多当事人合法利益。

王胜玫律师
山东可讼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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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百亲办案例,类案比对

王胜玫律师案例

经验丰富
  • 刑事辩护 被告
    王胜玫律师的价值:经过成功辩护,在徐某有前科的情况下争取到缓刑,且大幅降低违法所得数额,为当事人减少经济损失。
  • 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
    王胜玫律师的价值:经过反复阅卷,同时和当事人核实案情,王律师发现了一个关键辩护点:侦查阶段认定,公司负责人系抓获归案,而律师与当事人沟通后得知,实际上当事人为电话传唤到案,加上如实供述,应当认定为自首。提交律师意见并向检察官说明情况,经检察官认真核查后,为公司及两位当事人都争取到自首情节。
  • 刑事辩护 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
    王胜玫律师的价值:经过成功辩护,在审查起诉及审判期间,两次降低犯罪数额,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低刑期并且减轻经济损失。
  • 刑事辩护 被告
    王胜玫律师的价值:王律师在案卷的鉴定报告里面发现了一张午餐肉罐头的照片,印刷了一个时间:2021年1月23日。王律师马上去淘宝、拼多多等购物软件上,询问代购商家,这种品牌的午餐肉罐头保质期是多久,得到的答复全部是保质期3年,说明生产日期应该是在2018年1月23日,而实际上韩国猪瘟爆发于2019年8月,因此,在案证据无法证明涉案罐头是来自疫区的动物制品,应当按照其他禁止进口货物处理,而本案货值未达到构罪标准,不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口货物罪。
  • 刑事辩护 被告
    王胜玫律师的价值:辩护思路得到郭某某本人及家属的认可后,立刻开展工作,积极与检察院沟通,先后提交三份律师意见书,推动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补充证明郭某某罪轻的证据。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王律师又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明确郭某某认罪态度,并且在庭审前提交两次律师意见书。最终,王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全部被采纳,郭某某在法定刑以下(本案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减档量刑,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基本实现实报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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