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即便在前期长沙仲裁委原告已经败诉的情况下,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为公司争取了最大化的利益;对方迫于无法提供充足证据的压力,愿意与原告达成和解,原先需要支付6万元,现在达成和解后只需要支付3万元。 为客户减少了一半的支出,客户非常高兴和满意。
我的价值:帮助融资租赁公司(出租人)争取了租金及其他相应损失,保障了原告方的合法权益。
我的价值:双方对于判决内容达成调解,被告愿意支付全部租金及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原告同意用保证金予以抵扣剩余款项。
我的价值:本案作为被执行人需要帮助案外人审查案件事实,解除法院查封,阻止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的查封,帮助被执行人与案外人完成房屋买卖交易。
我的价值:虽然一开始双方关系剑拔弩张,无法交谈,但是经过律师的努力,撮合双方平心静气的谈判,达成和解,和平分手,对小孩抚养以及财产分割都达成一致意见。
我的价值:代理原告争取了全部未付租金及相应违约金损失。
我的价值:为原告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冻结对方财产,迫使对方采取谈判态度,促成双方达成调解,节省诉讼周期,快速进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