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的价值:本案为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接受委托后,当事人最大的问题是对土地所有权的相关证据收集,委托人本人曾到法院立案,但因缺少相关证据而无法立案,本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向农业局、测绘公司、村委会等单位收集证据,最后法院判决完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被告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工作地点:河南-洛阳
河南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