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超颖律师2007年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于同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2009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成为专职律师。贾超颖律师曾先后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和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实习,担任书记员和助审工作,积累了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刑事案件办理技巧。贾超颖律师自2009年起执业以来,先后办理了宋某某强奸、抢劫、杀人案、廖某受贿案、孙某某受贿案、邹某虚假诉讼案、龚某容留卖淫案、罗某某故意伤害案、陈某合同诈骗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严某某抢劫案、罗某某强奸案、李某某故意伤害案、陈某某盗窃案、崔某某诈骗案、李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廖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杨某危险驾驶案、陈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肖某某开设赌场案、赖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李某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王某某猥亵儿童案、杨某某协助组织卖淫案、江某组织卖淫案、罗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千余件刑事案件,具备了极其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实务经验。 贾超颖律师执业理念:律师的价值源于精湛的法律服务,律师的职责体现于尽职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