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常山,男,山东元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原为《山东商报》记者、主任。2003年起,某大学特聘讲师,主要讲授《诉讼文书写作》、《婚姻法》;文字功底扎实,特别是各种法律文书的写作扎实有力,代理词、辩护词直指要点,有理有据,多次为当事人解忧脱困。可以代写各类法律文书,有需要者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