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春,女,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年限18年,任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长治市律师协会行政委员会副主任,长治市律师行业工会委员会副主席,2023年被长治市司法局聘为长治市行政执法监督员。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商事活动、婚姻家事、交通事故等,2024年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最佳律师”称号,在各项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