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易律师,吉林大学刑法学博士;上海靖霖(苏州)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高级顾问;苏州工学院法学教师;苏州琴川智库特约研究员、中博联智库特聘专家、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舆情特约研究员;吉林大学苏州校友会理事;常熟人民广播电台“与法同行”节目客座嘉宾。前资深检察官、监察官;曾在某省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某市纪委监委案件审查调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部门工作过十余年,担任公职律师多年;多次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某省纪委监委组织的纪检监察案件业务培训,多次被某省纪委监委借调办理有关案件;曾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因工作业绩突出被予以过嘉奖。 洪易律师深耕刑事案件领域近20年,先后独立承办及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及涉及厅处级、科级**的职务犯罪案件达150余件,职务犯罪办案经验积淀深厚、实战经验尤为突出。其专注刑事辩护、刑事控告、风险防控和刑事合规业务,擅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核心业务领域为职务犯罪、公司类经济犯罪、电信网络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等重点领域,累计办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00余件。尤其精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企业涉税与金融领域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同时对司法实践中各类高发常见刑事案件均具备成熟办理经验,业务范围全面覆盖刑事司法实务主流案由:涵盖以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为主的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以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为典型的侵犯财产类犯罪;以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代表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以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等为主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害公务罪,袭警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介绍、容留、引诱卖淫罪为典型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同时,深耕精研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各类职务犯罪,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新型网络高发犯罪,具备成熟、系统、精准的办案思路与辩护策略,构建起全覆盖、专业化、精细化的刑事办案体系。 刑事案件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名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而且关乎当事人与社会的关系重构,甚至还关乎一个家庭的未来,容不得半点含糊。洪易律师从市级纪委监委公职律师转任执业律师以来,一直秉持“专注刑事辩护、匠心优质服务”的理念,始终以严谨治学的态度,专业细致、高度负责、精益求精地对待每一起刑事案件,其对案件定性把握精准,熟稔刑事诉讼全流程,与相关部门沟通高效顺畅,具备丰富的刑事诉讼实务经验,经办案件取得了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无罪等良好效果。 洪易律师同时担任苏州工学院法学教师,长期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兼具深厚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刑事实务经验,坚持以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完善理论。曾在《当代法学》《新闻记者》《人民论坛》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多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参编教材两部;主持、参与江苏省司法厅、教育厅及黑龙江省某智库项目等市厅级、省部级课题多项;为苏州市、无锡市等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律讲座一百余场。
2026年3月23日上午,本律师在苏州市某看守所会见了一位涉嫌介绍卖淫罪的当事人。每次会见结束,家属问的第一句话几乎都是:“他在里面过得好不好?吃得怎么样?精神状态如何?”本律师特别理解这份揪心的牵挂,也从不觉得这些问题多余。情绪安抚、家事
作为刑事律师,我曾在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多个案件岗位任职十余年,办理过大量职务犯罪案件,见过太多因留置调查陷入煎熬的家庭。总会被家属问到一个扎心的问题:到底是里面的人苦,还是外面等的人苦?很多人觉得,当然是里面的人更苦。失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