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开发商延期交房,多次催次无果,业主起诉开发商交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30余万元,法院予以支持。
我的价值:帮助原告要回工程款90余万元,并要求被告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判决予以支持。
我的价值:解除商铺租赁合同,让违约方继续承担租金、占有使用费、物业服务费合计12余万元。
我的价值:积极协助被告人退赔并取得谅解的情节,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工作地点: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