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栋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目前执业于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为该所“青年律师委员会”主任,具有多年执业经验。在民法领域擅长婚姻家庭纠纷、保险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曾担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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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
律所
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
职位
合伙人
执业证号
13202201710168535
服务地区
无锡
联系电话
13921180953
邮箱
deo.wu@hotmail.com
联系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建筑西路567号宝通大厦1901-2室
律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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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类型:
全部
公司经营(2)
合同事务(1)
债权债务(1)
房产纠纷(1)
办案法院:
全部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2)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1)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1)
江阴市人民法院(1)
胜诉
安置房买卖中,买受人已支付全部房款且已经合法入住涉案房屋后,出卖人不得以涉案房屋已经涨价为由要求买受人另行支付补偿款,出卖人应遵守买卖合同履行过户义务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在三被告拒不配合过户的情况下,律师维护了两原告的合法权益,最终三被告依法配合两原告履行了过户义务。
调解
保险公司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并不支付理赔款的,法院不予支付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调解
我的价值:
被告一开始以原告无如实陈述、隐瞒就诊史等理由拒绝赔付理赔款,后经律师起诉后,引用相应的法律条款后,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给原告10万元理赔款。
胜诉
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中约定的“加盟费不返还”属于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加盟合同解除后,理应退还剩余加盟期限的加盟费用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帮委托人要回了应当返还的加盟费,并且由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承担了连带责任。
胜诉
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起两年内未行使票据权利的,虽丧失了对该汇票的票据权利,但仍有权要求出票人(XXX公司)或是承兑人(XXX银行)返还与其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让一开始拒付的银行最后履行了付款义务并承担了相应的迟延履行利息
胜诉
已经支付全部价款且合法占用使用的车辆实际所有权人可依法排除车辆登记人(即挂靠公司)的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
从驳回执行异议,到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最后判决确认所有权并停止执行原告的车辆,彻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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