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庭晨律师,男,云南省临沧市人,法学学士,云南云晨律师事务所主任。专业从事毒品犯罪、跨境犯罪职务犯罪等刑事辩护工作15年,办理过各类大小刑事案件五百余起。李庭晨律师系临沧市律师协会理事,曾获得“云南省优秀律师”、省市两级“优秀共产党员”、省级“先进服务能手”、市级“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执业以来,李庭晨律师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做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热心公益事业,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探索出了一条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成功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市甚至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刑事案件,获得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高度认可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李庭晨律师:13908831070(微信同号)
一、案情简介2025年8月4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施某某在蛇头的安排下,驾驶车辆在某区某农产品水果市场附近分别接应偷渡人员严某某、侯某某、唐某到某酒店休息后,再找个合适的时间将三人运送到某县的边境线偷渡出境。同年8月5日凌晨1时许,李某某、
一、案情简介2024年3月11日,被不起诉人杨某某以药用和观赏为目的,以5600元/公斤的价格向黄某某(另案处理)购买1公斤的穿山甲壳,以300元/只的价格购买2只岩羊角,并于当天通过微信支付给黄某某人民币6200元(以下币种相同)。同年3
一、案情简介2025年1月17日18时35分,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下,某县公安局民警在某省某医院对面某集贸市场抓获从一辆白色福特车后排座接取藏DU黑色密码箱的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并从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接取的黑色密码箱内查获外用黑色胶带包裹的
一、案情简介(一)受贿罪2013年至2023年1月,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某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或非法收受刘某某、李某1、张某贿赂共计人民币54.2万元。(二)贪污罪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