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但是是需要用男方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所以房产证上只能写男方名字,如果婚后由于某些事情离婚了?
[律师回复] 婚前15万就是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夫妻共同偿还了房贷,这部分还贷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婚前保障女方权益的方法1.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双方可以在婚前签订书面的《婚前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女方在购房中的出资情况以及房产的共有份额。例如,约定女方出资部分对应的房产份额归女方所有,或者在离婚时男方需按照房屋当时的市场价值对女方的出资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2. 在房产证上加名:虽然使用男方公积金贷款,但在购房时仍可以尝试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明确双方的共有关系。只要银行同意,并在购房合同及产权登记中体现双方共有,这种方式可以有效保障女方权益。3. 保留出资证据:女方应保留好购房时的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以证明其在购房中的出资情况。这些证据在离婚时可以作为主张权益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