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寒,女,汉族,法学学士,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高级企业合规师,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合同纠纷以及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办案理念: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律师优势: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包括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恒泰晟凯钢结构有限公司、豪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劳动工伤纠纷领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村集体能否将承包的土地收回?一、承包地能否被收回?《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原则上,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存在以下几种情形时,承包的土地可以被收回。1.承包人自愿交回或发包方依法收回(《土地管理法第六十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几点思考一、案情涉案房屋经生效裁判文书认定归张三所有,房屋所在地在A区,2015年张三委托李四(李四是开发商,住所地在B区)将房屋出售给张三指定的王五(住所地在C区)。李四与王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王五并未支付房款。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