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原告戴某起诉要求被告杨某偿还75万元本金及按年利率13%支付借款利息至清偿时止的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黄云龙律师代理被告杨某通过找出起诉的漏洞,迫使原告戴某放弃了20万元款项及本案全部利息的诉讼请求。最终黄云龙律师为被告戴某挽回了20万元本金及全部利息损失。
我的价值:律师介入后,本案最终按照无罪处理,公安机关将陈某立即释放。陈某仅受到行政拘留,未留下刑事犯罪的案底。
我的价值:在起诉之前扣押车辆,避免了财产被转移或损坏、灭失。
我的价值:通过律师的努力,犯罪嫌疑人被不批准逮捕释放
我的价值:通过律师努力,当事人被取保候审释放
我的价值:通过调查核实,律师查明:被上诉人自某某的证据不真实,所以自某某才会同意调解,否则自某某在本案中可能败诉输官司。
我的价值:非法采矿案件属于典型的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但如果在案件发生后,行为人能够积极恢复生态,并认罪悔罪的,可以从轻处罚。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基础上从轻处罚的,必须有新的证据支撑,本案正是辩护律师掌握并提交了新的证据,才使得认罪认罚案件有了从轻处理的转机。
我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受贿罪,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情节严重的,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本案犯受贿罪最终判决为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最终判决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四年有期徒刑,属于典型的减轻处罚案例。
我的价值:与团队赵律师一起办理的案件,13日晚上公安以部分事实不清而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以结果来说,这个结果与第一次会见后,预测的结果一致!当时就告诉家属,这37天对他们很煎熬。当然这37天,实际上仅仅15天,对我和小赵也很煎熬。疫情期间,一度因为连续几天要如何到养老院会见而近乎要崩溃。最终通过沟通取保候审成功!而最大的收获是发现了养老院会见的方法感谢办案机关的支持!
我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本案情节,蒋某某构成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蒋某某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若被判处刑罚,根据《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党章等,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本案中,黄律师为蒋某某争取到监外执行中免予刑事处罚的结果。对蒋某某而言,不用受刑事处罚,其公职保住了,工作也保住了。 本案属于典型的减轻处罚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