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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专业: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事务
工伤赔偿
公司经营
诉讼仲裁
征地拆迁
行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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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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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涉外专长
非诉讼类
法律顾问
环境保护
二级专长:
合同效力
合同违约
合同终止
合同订立
合同纠纷
合同审查
退款纠纷
特色标签:
有团队
主任律师
涉外代理经验
办过大案
有政治职务
会外语
高学历
有顾问单位经验
丰富的专业经验
医院工作经历
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专利代理经历
已选条件:
湖南
岳阳
君山区
合同事务
退款纠纷
君山区退款纠纷律师在线服务
律师资质由律图网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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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验证。
李志豪律师
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
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鸡路金鹗小学西侧约40米
5.0
分
帮助人数:122
191-0075-2017
更多>
#律师简介:李志豪律师,执业于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本科学历,拥有8年上市公司法务经理+8年国有企业法务部长+6年律师执业工作经历,在刑事辩护、合同争议、劳动争议等领域办案经验丰富。自律师执业以来,致力于刑事辩护,已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罪轻辩护、不予起诉及取保候审(缓刑)。现执业方向为刑事辩护,以专业技术为核心,竭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年来,荣获岳阳市“爱心律师”“优秀案件承办人”等荣誉,是市律师协会刑事专门委员会委员、公司法事务专委会委员、劳动法事务专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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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萌律师
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公园路岳州律师楼(金鹗小学对面)
5.0
分
帮助人数:853
185-9890-8880
更多>
#律师简介:姜萌律师,湖南岳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岳阳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岳阳市律协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商事调解协会涉外专委会委员。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出色的表达与组织协调能力,并深谙企业治理与商业风险防控。执业以来,专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处理,同时在刑事辩护与婚姻家事领域亦有丰富经验,以专业视角和务实方案为客户提供诉讼及非讼支持。凭借严谨态度和高效服务赢得持续信赖,形成了稳重尽责、注重实效的执业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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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昱熹律师
湖南金骏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东城华府西单元一栋4楼
5.0
分
来自13人评价
帮助人数:22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7-8846-6739
更多>
#律师简介:冯昱熹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本科学历背景与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在执业生涯中,冯律师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核心理念,将客户的信任视为最高责任,以细致严谨的办案态度与热忱专业的法律服务,致力于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行之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冯律师的业务领域涵盖诉讼与非诉讼两大方向,展现出全面的法律服务能力。在诉讼领域,他尤其擅长处理各类刑事辩护与民商事纠纷案件。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他善于精准梳理证据链条,深入挖掘案件细节,以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自由;在代理民事纠纷时,他则能精准把握法律关系核心,制定最优的诉讼策略,为客户争取实质性的公平结果。在非诉讼领域,冯律师同样展现出卓越的专业素养,专注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合规审查及专项法律服务等业务。他能够深入理解企业的商业逻辑与法律需求,为企业客户预防经营风险、规范内部治理、完成重大项目提供前瞻性的法律支持,助力企业行稳致远。“细致严谨,热心服务”是冯昱熹律师一以贯之的工作作风。他坚信,卓越的法律服务不仅源于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更在于对案件细节的执着钻研以及对委托人处境的全心关怀。正是这种将客户的托付作为己任的担当精神,使其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与好评。选择冯昱熹律师,即是选择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伙伴,他将以其严谨的态度、专业的能力,为您的自由、权益与事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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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浩律师
湖南金鹗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新区金鸡路崇宇大厦6楼
5.0
分
来自50人评价
帮助人数:315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1-0730-3100
更多>
#律师简介:孙浩律师,毕业于国内知名学府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功底扎实。尤为难得的是,他在步入律师行业之前,曾先后在大型国有企业中石化、市级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等多个核心岗位工作多年。这段独特的职业履历,使其不仅深谙企业运营的商业逻辑,更能从公诉人与审判者的多维视角洞察司法程序,形成了对案件全面、立体的分析能力。在检察院工作期间,孙浩律师独立承办了大量的刑事案件,其中包括黑社会组织犯罪、贩卖毒品罪、诈骗罪、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未成年人犯罪等等,积累了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在法院工作期间,孙浩律师独立承办了大量民商事及行政案件,尤其在征地拆迁、土地权益纠纷、合伙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等领域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深知各类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与裁判思路,善于直击案件要害,制定最高效的诉讼策略。同时,多年的庭审与调解工作,练就了他出色的庭审辩论能力与沟通技巧,成功促成了大量纠纷的调解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深受当事人的信赖与好评。孙浩律师始终秉持“铭心不忘法理人情,鼎力誓卫公理正义”的执业信条。他坚信,卓越的法律服务不仅在于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更在于对案件背后人情世故的深刻体察,以及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他致力于将程序上的高效与实体上的公正相结合,以最快、最好的方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值得每个当事人的信任,是客户值得托付的专业法律同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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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伟民律师
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
新城区商业步行街阳光花园阳光丽景202室
5.0
分
帮助人数:21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5-7475-0986
更多>
#律师简介:合伙人,擅长:离婚案件、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案件、劳动工伤、刑事案件、保险理赔、法律顾问。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现执业于湖南汨江律师事务所;毕业于湘潭大学,本科学历;办案经验丰富,稳妥可靠,竭力维权,有理必胜!视当事人为亲友,将其委托的法律事务当自己的事务办理,担任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的法律顾问,社会评价良好,愿广交天下友,实现互利双赢。非诉业务:担任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及个人法律顾问,申诉复议、调解仲裁、调查取证、律师见证、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诉讼业务:民事诉讼: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工伤事故、债权债务、房地产、医疗事故、征地拆迁、保险理赔、建筑工程、股权纠纷、产品质量、物业管理、名誉侵权、触电事故、权属争议、人身损害;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特别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债权债务、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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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经勇律师
湖南滳招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中路置嘉D调国际13层
5.0
分
来自30人评价
亲办案例:6个
帮助人数:273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3-6580-6611
更多>
#律师简介:潘经勇,湖南滳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共湖南滳招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书记,拥有法学、经济学双重专业背景,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拍卖师资格。潘经勇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经济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擅长民事、公司、劳动、合同、刑事等法律事务。专注解决股东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事务或争议。曾担任或现任岳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国信军创(岳阳)六九零六科技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或法律顾问团成员。曾被湖南省拍卖行业协会评为“爱岗敬业拍卖师”,被中共岳阳市司法局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潘经勇律师善于开启商业思维,运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在事前帮助当事人规避法律或经营风险;在事中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事后帮助当事人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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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定金却长时间不结清尾款怎么办
#合同事务
2026-06-10
相关第三人起诉合同无效管辖权在哪
#合同事务
2026-06-10
违约金、定金和赔偿金涵盖哪些范围
#合同事务
2026-06-10
合同未生效条件里不包含的是哪些
#合同事务
2026-06-10
买方违约赔定金后合同是否还有效力
#合同事务
2026-06-10
君山区退款纠纷最新法律咨询
全部>
公司内部分包协议书有法律效力么?
[律师回复] 公司内部分包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以下为详细分析: 一般有效情形 如果公司内部分包协议书满足以下条件,通常具有法律效力: 主体适格 :协议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双方均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司内部,参与分包的部门或员工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或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 意思表示真实 :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比如,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分包事项进行了充分协商,对协议内容达成一致。 内容合法 :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例如,分包的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不涉及违法经营活动,也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符合公司内部规定 :如果公司内部有关于分包的相关规章制度,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符合这些规定。例如,公司规定内部分包需要经过特定的审批程序,协议的签订遵循了该程序。 可能无效情形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违法分包 :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领域存在严格的资质要求。如果公司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这种内部分包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例如,建筑公司将主体工程分包给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内部部门或个人。 违反反垄断或反不正当竞争规定 :若协议内容涉及垄断协议、不正当竞争行为,如限制竞争、划分市场等,可能会因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而无效。 损害公司或第三人利益 恶意串通 :协议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或其他第三人利益的,协议无效。例如,内部部门之间为谋取私利,通过分包协议将公司的优质业务低价转包,损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如果分包协议涉及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而未获得合法授权,该协议可能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无效。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双方签订内部分包协议的真实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进行非法活动,即使协议形式上合法,也会被认定无效。例如,通过内部分包协议掩盖洗钱、逃税等非法行为。
衡阳封云凯律师
5.0分
2026-06-02
4.8w 浏览
我签署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应吗?
[律师回复] 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 行为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作出承诺书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一个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况正常的成年人,在签署关于个人债务偿还的承诺书时,由于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承诺书在其他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是有可能有效的。 意思表示真实 :承诺书的内容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甲向乙借款,乙要求甲签署一份还款承诺书,甲是在没有受到任何威胁、诱导,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这种意思表示真实的承诺书就具有一定效力。 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承诺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例如,一份承诺书约定的是合法的商业合作事项,不涉及违法犯罪或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那么它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像一些企业之间签署的诚信经营承诺书,只要内容合法合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签署的承诺书是无效的。例如,一个6岁的儿童签署的财产赠与承诺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意思表示不真实 :如果承诺书是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下签署的,受欺诈、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甲以威胁乙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乙签署了一份不合理的赔偿承诺书,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承诺书。 内容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 :承诺书的内容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承诺书无效。例如,一份承诺书约定进行走私活动,这种违法的内容使得承诺书自始无效。 如果你能提供承诺书的具体内容、签署背景等详细信息,我可以更准确地帮你判断其法律效力。
衡阳封云凯律师
5.0分
2026-06-02
3w 浏览
承诺书一般是否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承诺书一般情况下是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 具备合同基本要素 :承诺书通常是一方对另一方作出的某种承诺,如果它包含了合同的基本要素,如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在性质上就与合同类似,具有法律效力。 - 例如,甲向乙承诺在一个月内以5000元的价格向乙交付100件特定规格的产品,这就具备了合同的基本要素,一旦乙接受该承诺,承诺书就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意思表示真实 :承诺书必须是承诺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如果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作出的承诺,受欺诈、胁迫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比如,甲以威胁乙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乙签订了一份承诺书,这种情况下,乙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承诺书。 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如果承诺书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该承诺书是无效的。 - 例如,承诺书约定买卖毒品,由于毒品交易本身是严重违反我国刑法的行为,所以该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违背公序良俗 :承诺书的内容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 比如,一份承诺书约定以给付金钱为条件让他人放弃赡养自己父母的权利,这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该承诺书是无效的。
衡阳封云凯律师
5.0分
2026-06-02
3w 浏览
商品房认购协议定金纠纷?
[律师回复] 商品房认购协议中定金纠纷,首先需要查看协议内容,确认定金的性质。如果是立约定金,未签订正式合同时,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成约定金,合同成立后定金转为购房款。若发生纠纷,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殷德友律师
5.0分
2026-05-21
3.8w 浏览
商品房认购协议定金纠纷?
[律师回复] 商品房认购协议定金纠纷是房地产交易中较为常见的问题,下面我从定金的性质、常见纠纷情形及处理方式等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定金的性质 在商品房认购协议中,定金通常具有立约定金的性质,其目的是为了担保双方在未来一定期限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常见纠纷情形及处理方式 1. 购房者违约不签订购房合同 情形 :购房者在签订认购协议并支付定金后,由于自身原因,如资金问题、改变购房计划等,拒绝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处理方式 :根据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开发商有权没收购房者支付的定金。 案例 :小张与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并支付了 2 万元定金。后来小张因资金周转困难,决定放弃购买该房屋。此时,开发商有权没收小张支付的 2 万元定金。 2. 开发商违约不签订购房合同 情形 :开发商可能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规划变更、将房屋另行出售等原因,拒绝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处理方式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即开发商需要返还购房者双倍定金。 案例 :小李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并支付 3 万元定金后,发现开发商将该房屋又卖给了他人。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双倍返还小李定金,即返还 6 万元。 3. 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购房合同 情形 :例如,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按照认购协议的约定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处理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案例 :在小王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后,当地出台了新的限购政策,导致小王失去了购房资格,无法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此时,开发商应将小王支付的定金返还给小王。 4. 对认购协议条款无法协商一致 情形 :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时,对认购协议中未明确约定的条款,如房屋交付时间、装修标准、违约责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处理方式 :如果双方在认购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这些条款,且在签订正式合同过程中无法协商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签订,这种情况不属于任何一方违约,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解决纠纷的途径 协商解决 :购房者和开发商可以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定金纠纷,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仲裁或诉讼 :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纠纷,购房者可以根据认购协议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商品房认购协议定金纠纷时,建议你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认购协议、定金收据、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在签订认购协议前,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你遇到具体的纠纷问题,也可以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为你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衡阳封云凯律师
5.0分
2026-05-20
5w 浏览
但是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完成,代为发表,有杂志社作为第三方公司,我发表论文,我现在有个情况想咨询一下?
[律师回复]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尝试和杂志社进行沟通,看看是什么原因导致没有按时完成发表,协商是否可以延期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沟通无果,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的调解机构寻求帮助,看是否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调解也不行,那么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或者退还相应的款项。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吴亮律师
5.0分
2026-05-08
4.9w 浏览
代理人帮签合同,合同没拍全,制约项没拍到,算是欺诈合同吗?
[律师回复] 代理人帮签合同,合同没拍全、制约项没拍到的情况,一般不能直接认定为欺诈合同,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不构成欺诈合同的情况 主观无欺诈故意 - 如果代理人只是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没有将合同拍全,并非故意隐瞒制约项,不存在通过隐瞒重要信息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不真实意思表示的主观故意,那么通常不构成欺诈合同。 - 例如,代理人在拍照时,因光线不好、着急等原因,没有完整拍摄到合同制约项,但在签约过程中已经向对方详细说明了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制约项的内容,这种情况下就不构成欺诈。 对方已知悉合同内容 - 即便合同照片没有拍全制约项,但对方当事人实际上已经通过其他途径全面了解了合同的所有条款,包括制约项的具体内容,并且是在充分知晓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那么也不能认定为欺诈合同。 - 比如,在签约前双方进行了多次面对面的沟通,代理人对合同的每一项条款都进行了详细解释,对方也表示理解并同意签订合同,之后合同照片没拍全制约项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不构成欺诈。 可能构成欺诈合同的情况 故意隐瞒重要制约项 - 若代理人明知制约项对对方当事人的决策有重大影响,却故意不将制约项拍摄完整,目的是使对方在不了解全部真实情况的前提下签订合同,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欺诈。 - 例如,合同中的制约项涉及高额的违约金条款,代理人知道对方当事人如果了解该条款可能不会签订合同,于是故意不拍全该条款,诱导对方签约,这就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 未履行告知义务 - 代理人有义务向被代理人或合同相对方如实告知合同的全部内容。如果代理人没有履行这一义务,且因合同照片未拍全制约项导致对方当事人对合同内容产生重大误解,那么也可能构成欺诈。 - 比如,制约项规定了合同履行的特殊条件,代理人既没有在签约时向对方说明,又没在照片中完整呈现,使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这种情况可能被认定为欺诈。 如果认为合同存在欺诈情形,受欺诈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该合同。
衡阳封云凯律师
5.0分
2026-05-07
4w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