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价值:王欣雨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调解谈判能力。面对一审败诉的不利局面,王律师精准提炼上诉理由,从“未超宽限期不构成根本违约”及“定金与违约金择一适用”等法律适用角度切入,有效动摇了对方高额违约金诉求的合理性。在二审庭审中,王律师积极配合法官查明事实,客观分析双方实际损失与过错程度,引导当事人理性评估诉讼风险。通过制定“以调解促减损”的诉讼策略,王律师成功将违约金从11.4万余元大幅降至7万元,并明确了已付定金的抵扣效力,最大程度维护了委托人赵某芳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件的高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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