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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法规,经浙江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0年12月21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18件规章的决定》修正。2017年4月20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对《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进行修订,自2017年6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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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依法保护女职工在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完善和落实生育保险政策,促进用人单位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会、妇女组织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应当协助和督促本单位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对女职工开展劳动安全卫生知识、职业技能以及劳动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方式,做好女职工心理健康的宣传和辅导。

第七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在劳动报酬方面,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用人单位在招录人员、安排岗位或者裁减人员时,不得歧视妇女。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订立集体合同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应当明确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

参加集体合同或者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协商的劳动者一方代表中,应当有相应比例的女职工代表。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的,应当明确被派遣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限制结婚、限制生育或者缩减产假等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限制其晋级、予以辞退、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除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外,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

第十一条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经医疗机构证明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天的带薪休息。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孕期女职工下列保护:

(一)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其劳动时间;

(二)实行劳动定额的,适当减少其劳动量;

(三)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予以减轻其劳动量或者暂时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四)怀孕不满3个月且妊娠反应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五)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三条女职工有流产先兆、习惯性流产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医疗机构证明,本人提出休息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适当安排。

第十四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98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再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第十五条女职工产前检查、生育或者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六条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第十七条失业妇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以向设区的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

未就业妇女的配偶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未就业妇女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第十八条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绝育及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假期。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及休假期间生育津贴的支付,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保护:

(一)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不少于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二)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三)实行劳动定额的,适当减少其劳动量;

(四)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二十条女职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女职工人数较多且存在用厕困难的,应当适当增加厕所数量或者提高女厕位的比例。

用人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应当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安装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每年为女职工安排1次妇科常见病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当定期组织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劳动生产特点,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在处理女职工性骚扰申诉时,应当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依法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工会、妇女组织投诉、举报、申诉的,收到投诉、举报、申诉的部门或者组织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或者组织。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当及时告知女职工。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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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有欠条、转账记录和对方真实姓名吗 沟催款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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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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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要是因为有外遇想离婚,有两种办法,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先说协议离婚。女人得和丈夫就离婚这件事达成一致,还要商量好子女由谁抚养、家里的财产怎么分、债务怎么处理等问题。商量妥当后,签订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之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之后,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双方再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 要是没办法和丈夫达成协议,女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要是法官觉得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且调解也没用,就会判决离婚。不过要注意,因为女方有外遇这种过错行为,男方在离婚诉讼里有可能要求女方进行损害赔偿。在分割财产的时候,法院也可能会更照顾男方。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不会单纯因为女方有外遇就直接把孩子判给男方,而是综合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陪伴孩子的时间等,来决定孩子跟谁生活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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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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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要是因为有外遇想离婚,有两种途径可选。 先说协议离婚。这种方式下,女人得和丈夫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把离婚这件事好好商量商量。要商量的内容可不少,像两人都得同意离婚,孩子以后归谁抚养、抚养费怎么给,家里的财产怎么分,还有欠的债谁来还等等。商量好了之后,得写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把商量的结果都写清楚。然后两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完之后,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这三十天里双方都要再好好想想。过了冷静期,两人还得再一起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这样协议离婚才算完成。 要是和丈夫商量不拢,那女人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了。女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先试着给两人调解调解,看看能不能让两人和好。要是发现两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也没用,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不过,因为女人有外遇这个过错,在离婚诉讼里,男方是有权利要求女人给损害赔偿的。而且在分财产的时候,法院可能会更照顾男方一些。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从孩子的利益出发,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 法律建议:女人在处理离婚问题时,要尽量保持理性,和丈夫好好沟通。如果选择诉讼离婚,最好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在法律问题上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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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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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人要是因为有外遇想离婚,有两种办法,一个是协议离婚,另一个是诉讼离婚。 2、要是选择协议离婚,女人得和丈夫商量好离婚这件事,还有孩子归谁养、财产怎么分、债务怎么处理这些事儿。商量好了之后,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完了,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两人还得再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 3、要是和丈夫商量不拢,女人可以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去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会先试着调解。要是法官觉得两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也不管用,就会判决离婚。因为女方有外遇这个过错,男方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有可能要求女方给赔偿,而且在分财产的时候,法院可能会多照顾男方一些。 4、关于孩子归谁抚养,法院会按照怎么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就怎么判的原则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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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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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有协议和诉讼两种途径可选。 协议离婚相对简单。女人得和丈夫好好商量离婚的事儿,像离婚意愿、孩子归谁养、财产怎么分、债务如何处理等,都要达成一致。商量好后,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之后有30天的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双方再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 要是和丈夫谈不拢,女人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如果调解没用,而且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但要注意,因为女方有外遇过错,男方在离婚诉讼里可能会要求女方给损害赔偿,财产分割时也可能更偏向男方。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来判决。 总之,女人面对这种情况要谨慎处理,涉及到比较复杂的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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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事情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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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因外遇想离婚,有两种方式可选。 一种是协议离婚。女人要和丈夫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情商量好,签一份书面离婚协议。之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申请开始算,有三十天冷静期,过了冷静期,双方再到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 另一种是诉讼离婚。要是和丈夫达不成协议,女人可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如果发现两人感情确实破裂,调解也没用,就会判决离婚。但因为女方有外遇过错,在离婚官司里,男方可能会要求损害赔偿,而且财产分割可能会更照顾男方。孩子抚养权方面,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 建议女人先尽量和丈夫好好协商,争取协议离婚,好聚好散。要是实在谈不拢再考虑诉讼,但要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赔偿和财产分割不利情况的准备。要重视子女的权益,积极配合法院保障孩子未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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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一定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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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会担责吗?答案是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但大概率要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 在刑事责任上,犯罪一般是谁干的谁担责。要是未成年人达到了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那他得自己承担刑事处罚,父母通常不用跟着受刑事处罚。不过,要是父母教唆或者帮助未成年人杀人,那父母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方面,因为未成年人大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是他们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就得承担侵权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得给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像医疗费、丧葬费这些都得赔。不过,如果父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监护职责,那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可以适当减轻。 所以,家长们一定要履行好监护教育责任,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避免此类悲剧发生。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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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一定要担责吗

律图广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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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来聊聊未成年人杀人,父母需要承担的责任。首先是刑事责任,犯罪行为一般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要是未成年人达到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年龄,就得自己负刑责,正常情况下父母不用承担孩子的刑事处罚。不过呢,要是父母存在教唆、帮助未成年人杀人这类行为,那父母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说说民事责任,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得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像医疗费、丧葬费这些费用都得赔。不过,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那侵权责任是可以减轻的。 所以说,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不一定直接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等责任可能是跑不了的。父母平时要多注意尽到监护职责,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万一真遇到这样的事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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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一定要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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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不一定直接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 先说刑事责任。犯罪行为的责任一般由行为人自己承担。要是未成年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那就要对自己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通常情况下,父母不用替他们接受刑事处罚。不过也有例外,如果父母存在教唆、帮助未成年人杀人这类行为,那父母自己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说说民事责任。按照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所以当未成年人杀了人,父母就得对受害人及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像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这些费用。不过,如果父母作为监护人,在平时已经尽到了监护职责,那么可以适当减轻他们的侵权责任。也就是说,父母虽然可能不用直接背刑事上的锅,但在民事赔偿这一块,大概率是跑不了的,除非能证明自己尽到了监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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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父母一定要担责吗

刑事辩护咨询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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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杀人事件,父母是否担责是个复杂的问题。在法律层面,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有不同的判定规则。 从刑事责任来看,犯罪行为是由实施者自己负责的。要是未成年人达到了法律规定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那他就得为杀人行为承担刑事处罚,一般情况下,父母不用跟着承担孩子的刑事处罚。但要是父母教唆或者帮助未成年人去杀人,那父母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父母给孩子提供杀人工具,或者怂恿孩子去实施杀人行为,这种情况下父母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在民事责任方面,因为未成年人大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造成他人损害时,监护人要承担侵权责任。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就得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像医疗费、丧葬费这些费用都得赔。不过,如果父母平时尽到了监护职责,比如经常教育孩子遵守法律、关爱他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会考虑减轻他们的侵权责任。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父母平时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让孩子知法守法。一旦发生类似不幸事件,要积极配合处理,主动承担应有的民事责任,这样也有利于事情的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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