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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程序

征地程序

如果政府由于某些原因要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时,除了要给予被征地人一定的补偿,还要按照征地程序进行才行。那么具体来讲征地程序该怎么走呢?这个问题,律图小编为大家做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09.12 58656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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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程序及流程

征地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吧,单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征用土地。现在很多农村都有征地方面的政策,当然征地也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那么你知道征地程序及流程是怎样的吗?

(一)征地报批前工作程序

1、征地情况告知

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征地告知书》由国土资源所负责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地方,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将《征地告知书》在互联网上发布、在当地电视台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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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程序暂行办法

在政府需要用地时,一般会采取征地的形式去征收土地,当然征地也是需要征地程序的,在缺乏这方面的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往往会出现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征地程序又什么需要注意的呢?接下来将为读者们介绍下征地程序以及征地程序暂行办法。

(一)报批前程序

1、 征地告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 知被征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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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地程序

土地征收,对于一座城市建设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不管是哪座城市都会有土地征收相关工程以及规定,而城镇征收和农村征收规定是不一样的,那么很多人对于农村土地征地程序怎么走这样的问题是很关注的

1、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征 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收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 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 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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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征地程序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为了一些企业的发展,可能需要对附近的居民或村民进行征地,当然征地并不是无偿的,必须要对被征地人作出相应的补偿。同时,企业征地也有严格的程序要求,那么企业征地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 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1、规划必须符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七号)的要求。

2、如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写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则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须先取得国土资源部许可,再履行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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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程序

在实践中,政府征地的现象很常见。那么,政府征地程序的最新规定有哪些?政府作为征地单位需要遵守哪些征地的规定?征地的程序有哪些规定?

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

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4、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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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程序相关咨询

公司大股东死亡后应怎样解决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公司大股东死亡后,有章程规定按章程处理股权继承;无规定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同意,可协商收购股权,协商不成继承人可诉讼解决。继承股东资格后公司需进行相关变更登记。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可依法继承。当公司章程有关于股权继承的特别规定时,遵循章程处理体现了公司自治原则。若无规定,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是法定权利。若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人继承,通过协商收购股权的方式,既保障了公司的人合性,又维护了继承人的财产权益。协商不成时,继承人通过诉讼解决是其合法的救济途径。而公司在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后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使公司的股东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保障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如果遇到公司大股东死亡后股权继承方面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离婚时股权转让协议该怎么处理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当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转让股权需获得另一方同意。若转让给第三人,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一方未经同意转让,另一方通常有权主张转让行为无效,但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的情况除外。 (2)对于夫妻间就股权转让协议分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若没有约定,双方可先进行协商,协商无果的,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作出判决。 (3)若股权所在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能够成为公司股东;若半数以上不同意且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就对所得款项进行分割;若不同意又不购买的,会被视为同意转让。 提醒:处理离婚时的股权转让协议较为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股权转让完原股东是否还需担责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一般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不再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的原股东仍可能担责。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股东完成股权转让后丧失股东资格,通常无需再对公司承担责任。不过,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况,则要承担连带责任。另外,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前抽逃出资的,可能需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您在股权转让方面存在疑问,担心自身权益受到影响,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股权转让问题?

吴亮

吴亮律师 最近回复:

股权转让得看公司章程有无特别规定,若没有,股东间可自由转让;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时要签书面协议,明确转让价格、时间等。之后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保障新股东权益。若有股东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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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代持股协议要注意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明确主体资格,确保签订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清晰界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身份。 (二)细化协议内容,具体写明代持股份的数量、种类、出资额等情况,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实际出资人有投资收益权,名义股东的管理权限范围,还要约定好代持期限和解除条件。 (三)合理约定财产分割,若是夫妻共同财产代持,要确定代持股份在离婚时的分割办法,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四)设置保密条款,要求双方对代持事项保密,防止信息泄露损害权益。 (五)保证协议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防止协议无效。 (六)对协议进行公证或见证,增强其证明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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