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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治安管理过程中的有效手段,那么究竟什么是行政处罚呢,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行政处罚相关内容,那么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有哪些规定,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行为有哪些呢,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2023.09.03 18228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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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都对有关行政处罚案制度有些疑问,人们普遍认为的是法律距离我们很遥远,违法犯法是不可能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其实不然,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位公民必须遵守的原则,那么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的基本内容到底有哪些?

一、为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及时防止和纠正执法过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局具体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应于我局和受局委托行使处罚权的乡镇监理部门。

三、局法制科负责局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同时负责我局行政处罚向保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法制部门的备案报送工作。

四、我局各执法部门做出的当场行政处罚应当在做出处罚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报法制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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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原则

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的过程当中肯定是必须要遵循相关原则的,这一点和我国的法律制度是相辅相依的。刑法民法的处罚原则都有规定,既然行政处罚也并不例外,多数人关心的一个问题都是行政处罚的原则,但是生活当中有极少数的人反而比较关心,我国的行政处罚的原则不包括哪些?

一、我国的行政处罚的原则不包括哪些?

我国没有明确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原则不包括哪些,倒是具体制定了行政处罚必须要遵循的原则。

行政处罚的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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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当事人权利

对我国行政机关作出处罚的当事人,不是说必须无条件的接受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结果的。在依法治国的大时代下,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仍然享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因为国家早就已经通过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制度来约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权力。那么,行政处罚当事人权利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当事人权利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被处罚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

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因此,被处罚人在接到《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应当仔细分析研究,重点审查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处罚是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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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关咨询

如何办理行政机关退休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答如下, <br/>1、为了保障公务员年老之后的基本生活,我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机关公务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单位必须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br/>2、办理手续:<br/>1)、办理条件:<br/>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br/>②具备退休条件的机关公务员。<br/>2)、办理资料:<br/>①《干部退休审批表》;<br/>②大1寸彩色近照四张;<br/>③本人档案材料。【注】:退职无专用表格,在《干部退休审批表》上做相应改动即可。<br/>3)、办理流程:机关经办人在人事系统页面选择人员退休上报即可。

行政预算,日常费用和例会报销时的票据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不能一概而论的。因为财务更多的是事前的宏观规划和事后的明细核算,比方说今年大概会有多少收入,为了公司的发展,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等应该控制在多少水平等等,至于日常费用和会议预算,由于各类会议的规格、人数、用品、地点等等都不尽相同,甚至同样的东西,换个地方买或者换个时间买,价钱都有可能不一样。财务是无法知道的,只能由具体筹备和准备的行政部门来做精细化的预算。至于审核报销时的票据,也要分两面来看,作为你们行政部门来说,自己报销时肯定要搞清楚那些票据是这次要报销的,<br/>A会议的费用不能放在<br/>B会议里报销。财务是不会知道某一笔费用,是在哪个会议里或者项目里的,财务只会对发票的真实性和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是不是匹配进行审核,至于这笔费用是不是应该发生、是不是为了这个项目(会议),财务是不会知道也不负责审核的,所以你的审核是必要的。

流转土地是否需要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押金

律图南岸区

律图南岸区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承包期内流转是合法的。如果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那么流转合同无效。不改变种植用途,无需经过村镇政府同意。土地承包法明文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二十七条...

2018年全国双女户政策

律图包头

律图包头律师 最近回复:

解答如下, 目前来讲,生育三胎还是违法的,孩子生下来,一般还是要按照2.5至3倍于当地居民年均纯收入的标准来罚款的。<br/>不过,只要你符合下面这些条件,还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据 新修订的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细化和明确,并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br/>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br/>(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br/>(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br/>(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br/>(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br/>(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br/>(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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