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土地房产百科>土地承包百科 >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一项重要的用益物权。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许多非专业人士并不了解此类问题,在进行此类活动之前,应该订立相关合同以免之后发生纠纷。

2023.09.14 239929人阅读
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1、转包

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

2、出租出租主要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出租人是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承租人是承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外村人。出租是一种外部的民事合同。

3、互换

互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之间,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对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互换是种互易合同。

4、转让

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

5、入股

即承包方将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农业股份合作制或实行“股田制”,并以入股股份作为分红依据。

6、反租倒包

是原承包给农户的土地,由发包方反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由集体直接经营。主要用以发展高效农业,创建科技示范区等。

7、退包

是指承包户在承包期内把承包土地退交给集体,由集体重新发包的行为。

8、抵押

我国现行法律只允许“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而大量的家庭承包方式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允许抵押的。

9、继承

“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可继承,之外的家庭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

10、代耕

是指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依法将承包地委托给第三人(即代耕方)暂时代为经营的行为。


查看全文 >>
2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分家析产

三、土地补偿金如何分配

查看全文 >>
3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重要意义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给农民承包地一个合法的“身份证”,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重要基础工作,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民生大事,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拥护。

(一)有利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农民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就是依法明确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通过权证的形式,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不仅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农民法定资产、经营资本,而且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有了法律凭证,为农民“从长计议”吃上“定心丸”。


查看全文 >>

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百科

  • 集体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

    2023.09.22 113052人阅读
  • 工业用地转让

    工业用地转让

    众所周知,工业用地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转让工业用地的时候必须遵守相应的流程才行,那么大家知道工业用地转让手续怎么做吗?…

    2023.09.22 172389人阅读
  • 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下面…

    2023.09.22 66326人阅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咨询

夫妻离婚后欠下的债务由谁偿还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离婚后债务偿还需看债务性质。共同债务方面,离婚时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分开的,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共同债务包含双方共同意思负债,像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还有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以个人名义负的债。 2.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偿还。比如婚前债务且没用于共同生活,或一方超日常开销以个人名义负债,债权人又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情况。

夫妻一方被执行算共同债务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夫妻一方被执行时,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要视情况而定。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的债务,属共同债务。像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所需的负债。 2.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通常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 3.若是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偿还;若是个人债务,仅负债方担责。

夫妻中一方获赔偿该如何进行分配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夫妻一方获赔偿款是否分配,要看赔偿性质。若属人身损害赔偿,像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工伤赔偿款,是受赔偿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 2.若赔偿是财产性质,如夫妻共有房屋拆迁赔偿款,属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

夫妻债务能否只由一方承担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夫妻可约定债务仅一方承担,不过这只在夫妻间有效,不能对善意债权人主张。 2.若是共同债务,债权人能要求双方共同偿还。一方偿还后,可按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3.共同债务通常是基于双方意思或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债务。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承担,像一方超日常所需且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女方帮男方借的钱,离婚后由谁偿还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定与偿还:当女方帮男方借的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时,此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2)男方个人债务的判定与偿还:若女方借款时明确表明是男方个人使用,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债权人知晓该情况,通常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由男方独自偿还。 (3)证据的重要性:在实践中,确定债务性质需提供相应证据,如借款用途的相关凭证、双方约定等,以此来支撑债务性质的认定。 提醒:处理债务问题需准确收集和保存证据。不同案情的处理方式有差异,建议进一步咨询分析。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土地房产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