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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中,情况不同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就不一样,有的是承担无过错责任,而有的则是承担过错责任。今天,我们主要来说一下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是什么,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过错责任不仅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构成要件,而且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要件,同时也以过错作为确定当事人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具体来说,过错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以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这就是说,行为人只有在主观方面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确定行为人的责任,不仅要考察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要考察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若行为人没有过错,则虽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并不负民事责任。在考虑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时,过错责任也要求考虑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的过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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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它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者过失才可能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2、它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确定责任形式、责任范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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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原则也是实践中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其余的还有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等等。针对不同的责任原则,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不同,今天我们具体来说一说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第一,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表明违约人是没有过错的,因而应被免除责任。然而,在不可
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努力避免或减少损失;如果没有尽到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对于扩大的损失部分,仍应承担损失或承担责任。
还应看到,不可抗力具有相对性。在不同情况下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后果是不同的,因此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被全部或部分、暂时地免除履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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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简言之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那么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过错进行举证。那么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呢?
适用过错原则时,一般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由原告对被告具有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
事实具有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旦受害人无法向 法院提供符合上述要件的具体证据,在原告提出申请后,法院依职
权仍然无法调取足够的证据证明受害人的上述主张,则应当依法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于故意来说,在实践当中,通过对行为人行为的调查可以认 定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的心理状态,例如,几个人手拿棍棒殴打受害人致其重伤这一行为本身就足以表明行为人具有故意的心理状 态,受害人没有必要就行为人是否故意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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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有三种,不同的情况下适用于不同的责任原则,那么这些原则有什么区别呢?什么情况下适用于过错责任原则,什么情况下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呢?有关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的问题,下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1、 举证责任的分配
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
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
(民法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民诉的举证责任倒置,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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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指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是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而实践中很多人分不清楚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今天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区别有哪些。
(一)从责任的性质上看
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见前文),至于因何发生这种损害行为“则是现代社会必要经济活动,实无不法性可言”。因此,它不能起到预防不法行为之作用,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
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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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责任原则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借名买房中房屋权属认定要综合考量物权登记原则和真实权利状态。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但当实际出资人能证明存在合法有效的借名合意、实际支付购房款并占有使用房屋,且借名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时,实际出资人可被认定为真实权利人。
2.若借名目的存在规避限购政策、逃避债务等违法情形,借名合同无效,实际出资人只能请求返还出资款及利息,无法主张房屋所有权。
3.若登记权利人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完成过户,第三人可善意取得所有权,此时实际出资人应向登记权利人主张赔偿损失。
4.在认定过程中,需重点审查借名合意的真实性、出资凭证、占有使用证据等核心要素。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实际出资人在借名买房前应签订书面借名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留好出资凭证、占有使用房屋的证据。
2.避免借名行为存在违法目的,确保借名合同合法有效。
3.关注房屋登记情况,若发现登记权利人有转让房屋等可能损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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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东单方面解除合同,需按法定或约定情形进行,依次做好审查、准备书面通知、有效送达通知等工作;遇租客异议引发纠纷,可先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且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合同的解除有法定和约定两种情形。房东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先确定自身解除权是否合法合规。准备书面解除通知并明确相关内容,是为了让租客清晰知晓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况,避免后续争议。有效送达通知并保留凭证,可证明房东已履行告知义务。若租客有异议引发纠纷,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时,诉讼或仲裁能借助法律途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整个过程中,证据是维护房东合法权益的关键,如通知送达凭证、合同条款、与租客沟通记录等。若房东在单方面解除合同过程中遇到疑问或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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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屋买卖中单方违约,有约定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约定则赔偿实际损失,守约方还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解析:
在房屋买卖里,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违约方就得按此支付。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损失,违约方也可请求适当减少。当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时,受损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在内的实际损失。比如卖方违约不卖房,买方已付的中介费、利息等可获赔偿;买方违约不买房,卖方因准备交房产生的费用也能要求赔偿。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过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等情况除外。若遇到房屋买卖违约纠纷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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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房屋违约合同赔偿标准分约定和法定两种,有约定按约定执行,过分高于或低于损失可请求调整;无约定则赔偿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
法律解析:
在房屋违约合同中,若合同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通常按约定进行赔偿。不过当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造成的损失差距过大时,当事人可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一般违约金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可能被认定为过高。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以及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赔偿上限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的损失范围。这既保障了受损方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违约方承担不合理的赔偿责任。如果遇到房屋违约合同赔偿方面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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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条款的,按约定执行,若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距过大,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二)合同未约定的,赔偿数额为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履行合同后可获利益,要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损失。
(三)最终赔偿数额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综合合同履行、当事人过错、预期利益等因素,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