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少华律师 回复:您好。您是否有责任,取决于您在附属工程中的法律角色与工人用工关系的形成方式:1.若工人是您自行招用、接受您的安排和管理,即使您称"没得一分钱",司法实践中仍可能认定您与工人之间成立劳务/雇佣关系,工人在提供劳务中受伤或主张劳务报酬时,您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2.若工人系总包或其他单位安排进场、与您无管理和报酬约定,责任应由直接用工单位承担;3.若您只是帮忙牵线、工人自愿帮工,帮工人因帮工活动受损,被帮工人依法也需适当补偿。建议梳理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您与实际用工主体之间的承包或转包关系。我是戴少华律师,可提供材料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