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德友律师 回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于您的情况,如果一年后取钢板是因工伤导致的,并且需要休息,那么理论上可以算作停工留薪期的延长。但是,是否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需要根据您具体的伤情和恢复情况,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来确定。至于是否需要医院证明,通常情况下,工伤职工需要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休假建议,以证明其需要休息和治疗。因此,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