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利率百分之35过高,按照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如果你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归还了利息,那么法院也不会要求对方退还,未归还的话,法院一般支持24%
2020-11-20 01:10:05 回复律师解析 合法也不犯法,属于自然债务区。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合法。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借贷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律师解析 一、合法。 二、如果年借贷利率超过36%的,就是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按照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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