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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把当事人的保证金5000元从银行

186****6019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刑事诉讼咨询 2020.01.07 21:44:27 423人阅读

办案民警把当事人保证金5000元从银行取出后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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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并保管。《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缴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2020-01-07 21:50: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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