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朋友家作客,临走时忘记把包带走,后来折返回去找的时候,没有发现包,当时包里有现金五千块,请问这是否涉嫌侵占?会怎么判刑?
这个要看采取什么手段或方式来侵占他人财产,才好定性。 比如抢劫、盗窃还是侵占即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如果是侵占罪的话,属于自诉案件即不诉不理。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15-01-24 22:47:22 回复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如果你嫂子不提起告诉的话,相关部门是不会处理的。如果东西真在你媳妇那的话,你可以将这些利弊分析给她听,如果真的以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论处的话,我觉得你媳妇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2015-01-24 22:37:2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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