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嫂家的大伯,在街上与人发生口角争执,最后动起了手,原因是对方没事找事,无理取闹,把对方打伤,到医院抢救无效导致对方死亡,考虑到大伯的年龄比较大,60多岁,请问这种60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怎么判刑?会考虑到年龄比较大从轻处理吗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19-11-06 01:47:3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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