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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一,是否有义务应区别来看:
1,如果当事人的哥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当事人在有能力的前提下,应该尽扶养义务;
2,如果哥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当事人无力负担的,就不存在此种义务。
二,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2019-07-23 16:55:0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