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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约定,承租人应自行负担水电物业等费用,同时还约定如果承租人拖欠应负担费用十天以上构成违约,剩余租金和押金不退。承租人住了不到两个月未缴纳水电物业等费用,直接搬走,押二付三的费用没退,终止合同,水电物业费可以追索吗
按照你说的这个价格,的确有点不可理解北京市政策性住房,物业费最高5毛,电梯费最高1.20元。垃圾费包含在物业费之中。水电费更奇怪了,按道理,国家规定水电费由供水供电单位直接收取。如果自来水公司,供电局收费就是这个标准,那就没说的了。要是由物业代收,你可以要求物业出示水电收费标准的物价局批文。如果物业公司拿不出这个批文,你可以去所在地区的物价局或发改委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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