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邻居,他刚买了一辆新车,就在前几个月,他开车出去吃饭,在他回家的路上,不小心被一辆面包车撞上了,车子受到了严重的损害,我问问,出交通事故残值归谁?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造成保险标的全部灭失的情况很少很少,大多数受损的保险标的还会留有残余价值。保险标的残值的权利归属根据保险人履行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况确定。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可以取得受损保险标的残值的所有权。这是因为财产保险以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最多只能获得相当于保险标的实际价值的保险赔偿金,不能因参加财产保险而取得额外利益。当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保险赔偿金后,理应取得受损保险标的残值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就会获得这部分财产的双重利益。
保险人取得保险标的残值所有权的情况有两种:
其
一,在足额保险情况下,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价值归属于保险人。
其
二,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也就是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情况下,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因此,保险公司将残值归车主的做法是合理的。不过,如果车主对3万元的残值金额有争议,可以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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