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建筑承包方与发包方(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建筑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发包方)通知我方进场施工。进场施工4个月,施工的当地政府房产局因调整规划,通知甲方停止施工,甲方又通知我方停止施工,给我方造成劳务、建筑材料、设备租赁等直接经济损失600万元以上。政府随意调整规划导致甲方的原因使合同违约。工程类关于索赔违约金的报告,具备什么条件,规定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发包方终止施工合同是需要进行违约金的赔偿的,因为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就已经规定了违约金了,在这个时候只要是一方做出了违约的行为,那么就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进行赔偿。
专业解答施工合同违约可以终止合同,因为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如果存在违约的情况,并且这样的一种违约行为,已经导致了合同目的不能够实现,那么就可以终止合同,这实际上就是赋予的法定解除权。
专业解答签完施工合同后施工方违约的,发包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还可以追究施工方的违约责任。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发包方在解除施工合同时应该通知施工单位。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
专业解答我国施工合同中止的违约责任的计算为违约方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除了支付违约金以外,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没有违约的一方还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是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等
专业解答根据我们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知道,施工合同违约及终止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两点,一是相关人员对已经完成的质量已经合格的建设工程要折价进行补偿,二是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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