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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年限到期,续交土地使用费用多少钱?

188****7487 辽宁-沈阳 土地承包咨询 2019.03.12 21:09:01 4185人阅读

房屋使用年限到期,续交土地使用费用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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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出台产权到期后需要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不管是70年产权还是40年产权都没有明确规定。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19-03-12 21:11:54 回复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5865条

现在还没有规定

2019-03-13 10:35: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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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基本上都是实行了两证合一了,没有写土地使用年限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你买的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民间说的“小产权房”,集体性质的房屋是没有年限,也不能过户的,这个你可以看证书上面是否有写集体两个字,如果没有就可以否定它是集体性质房屋的可能性;二是你买的房子虽然属于国有性质,但土地是划拨的,单位集资房之类的都是划拨的,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子没有标注使用年限,那就可以肯定是划拨土地,划拨土地上的房子也是不能过户的,过户的话必须要补交地价,补交地价的时候就会给个年限给你,年限从你补交地价算起,如果是住宅就是七十年,这个手续叫补办出让,划拨土地办完这个手续才能过户。


一、买的商品房是个人住房要不要交房产税1对于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应按照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主动提供家庭成员情况和由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拥有住房相关信息的查询结果。地方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对于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2自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为房产税征税对象。3房产税适用税率暂定为0.6。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的,税率暂减为0.4。4房产税税款自纳税人取得应税住房产权的次月起计算,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5当年的应纳房产税应当在12月31日前把那里申报纳税。纳税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税务机关公告的银行网点和付费通平台缴纳,也可以到住房所在地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6对已认定的房产税凡是逾期纳税的,应到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缴纳。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对滞纳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房产税征收范围和标准是什么一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二征收标准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3、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4、征收期限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房屋一经购买并取得产权后,即作为业主个人所有的财产,并无居住年限的限制,担对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来说,因为土地除属于集体所有的外,均属于国家所有。业主所取得的为该土地的一定年限的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时间为50—70年,自开发商取得该土地使用证书之日起计算。在该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将由国家收回。业主可以在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或使用费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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