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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 为期2年 指2年之内犯人表现良好 则取消执行死刑 改为无期徒刑
我国无期徒刑 一般是在关押犯人5年至7年后会转为有期徒刑
那么 在监狱中 按照 减刑标准 指服刑过半的人员可以申请减刑
一年差不多最理想最多是三个月 那么剩下11年 基本是减1-2年而已
死缓2年 +无期徒刑基本上差不多就是22年 就是24年 中途减刑1-2年
也是22年 但这22年 不包含 审判前羁押在看守所的时间
对于死缓人员来说 计算日期 从终审判决生效才开始计算
2019-03-05 08:2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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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犯罪分子因遵纪守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并且此后因表现突出而一路减刑,那么最多可以减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加上之前的两年考验期,他只用在监狱待十七年;如果该犯罪分子因重大立功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并且此后因表现突出而一路减刑,那么最多可以减为十三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说,加上之前的两年考验期,他只用在监狱待十五年。
2019-03-05 08:15: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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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最少也得坐20年的牢。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死缓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2020-10-26 23:14: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