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侵占罪立案依据是什么?我有一台车,去年五月,送去修车厂改装。由于双方没定好改装方案,便一直放着没动。春节之前我联系改装厂,发现联系不上了,然后我去改装厂发现我的车不见了。厂长一直联系不上,侧面打听说厂里停工了,欠了不少钱,这种情况我可以报案吗
《刑法》第270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通俗点说,就是不属于你的东西不要拿,拿了不还,就涉嫌构成犯罪了,但是侵占罪,是自诉罪,需要失主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解决,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会轻易介入。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相应的立案数额也不同,少的五千起,高的两万。
2019-02-25 11:46:1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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