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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签了逮捕就可以送检察院了。 确定犯罪了才会逮捕,即使原告撤销,构成犯罪也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除非检察院以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不起诉,或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否则工作是保不住的
2019-01-21 20:0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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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属送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盖的章能看出在派出所还是刑警队。
拘留最长37天,这期间办案单位会向检察院报是否批准逮捕,如不批就会放人。如果批捕了,则案件会继续侦查,还需要2个月侦查。如证据充分,那时候就移交检察院了
2019-01-21 19:5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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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抓人后送刑警队,应该是指在刑事案件中的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执行,并送看守所羁押。按照《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扩展资料:按照《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依法可以实施法律措施。具体程序如下: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2020-10-26 10:48:2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