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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婚前财产如何分配才可以维护自己利益呢?

甑** 福建-宁德 财产分割咨询 2018.12.06 08:56:40 474人阅读

两人现在因为男方外遇的关系女方起诉离婚了,因此现在主要就是想问问哪位知道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配才可以维护自己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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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2018-12-06 09:0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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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前的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分割是以离婚为目的的。不离婚的,不能分割夫妻财产。但是,由于婚外情的增加,一些有婚外情的人将夫妻财产赠送给心仪的第三者,严重损害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解决了这一难题,规定有以上行为的,可以起诉分割夫妻财产而不用离婚。

2018-12-06 08:5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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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法律规定下,原配确实没有直接的法律途径去追究第三者破坏婚姻家庭的法律责任。在婚姻法的解释和修改过程中,对此有过探讨和争论,大多认为对配偶的忠实义务应用道德规范来调整,法律难以规制情感问题。“配偶权”是否应当保护或如何保护还只是一个研究课题。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这里可以追究的责任人仅限于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而不是第三者,并且只有在提起离婚诉讼时才能主张。因此,当婚姻遭遇第三者,如有证据证明配偶已经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那么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判决过错一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上要求适当多分,如认定过错行为成立,则一般都会支持无过错方诉求。如果既不离婚,也想追究第三者法律责任,则只有在第三者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权益时才有法律手段,比如配偶擅自赠与第三者大额财物,因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撤销赠与并返还财产,从而维护自身财产权益。当然,还有一种极端情况是配偶重婚,即配偶隐瞒身份与第三者再办理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罪,此时原配可以到要求追究配偶及第三者的刑事责任,如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还与其再结婚的则可以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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