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不交所得税,要等股权实际交易后再依法纳税。权益法: 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权益资本中所占比例计价的方法。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操作指南》第七条第十八项规定: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收益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中,除权益法核算投资损益以外的持有收益差异事项在“收入类调整项目——其他”项目进行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8号的规定: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2、投资于国债获取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居民企业投资于境外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境外已纳税部分,可以按我国规定的标准抵扣境内应纳税金额。
1、企业投资收益,如果是持有时间一年以上的长期股权投资获取的股息红利收入,内资企业免交企业所得税,不用交税的。
2、如果持有时间不足一年,如在交易市场上随时准备出售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获取的投资收益,合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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