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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偷了东西后逃亡到了外省,警方将我朋友押解回来后。我朋友要求给家人打个电话,请问跨省逮捕可以家人联系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被行政拘留期间,经过申请、批准后,可以给家属打电话。如果是刑事拘留,一般不会批准打电话的。 相关法律规定: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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