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处罚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有人说这次疫苗死不了人,那么以后呢,万一是治疗癌症的药物造假呢?拿什么说理,罚款还有用吗? 其他假货,毕竟不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但是,这个疫苗事件,真的很可怕,孩子之祖国的花朵,作为一个准爸爸,现在真的不敢想象,孩子出生后,打疫苗问题了。
对于现在的我国,一颗老鼠屎,能坏了一锅汤,一个疫苗事件,能引发整个疫苗行业继续发展、成活的问题。
君不见三鹿事件,导致现在国产奶粉行业还未达到以前的水平,这是公信力的问题。
首相前一段时间,声音出了紫禁城,要求,5年内恢复国产奶粉信誉。
真的希望国家能对涉及生命安全的所有犯罪行为,施以重刑,以严刑峻法,公平执法,强力执法,多方面监督,保证所有涉及生命安全都食品、药物等行业健康有序合法生产。 疫苗造假一直就是不公开的秘密,和三鹿一样,行业内部都知道,也都这么干。
这次突然发酵,体现了我国要整改的决心,不惜牺牲官员的灰色收入,披露此事,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我国目前能做到这样,本身就是一大进步,本来是值得赞扬的事,还搞得民怨沸腾。 这比杀人严重多了,这可是孩子啊,说句不好听的,要是这针打下去出事了,造成孩子哪里瘫哪里残的,那可是一辈子几十年啊,一个家庭都要受牵连,死了最多痛苦几年有能力可以再生,活着受折磨才是最狠的
药品生产商在生产、制造疫苗上造假属于刑事犯罪,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1、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药物违反国家药品的管理规定,生产制造销售假药,达到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应当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受到刑法的制裁。其中”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标准包括: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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