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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房屋中介签订了居间合同,但是买方突然提出来要做公正,让卖方全权委托买方做房屋过户,为期一年,卖方不同意,想更换买方,中介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你好,这个具体看合同的约定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与中介签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的。通过中介买房一般会有两个合同。“买卖居间合同”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主体是卖方、买房及中介居间方,和“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的主体是卖方和买方,“房屋买卖合同”里约定买卖双方谁违约谁就要负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合同条款里肯定都有约定的。另外,“居间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居间合同”主要约定是保证中间方的利益,就是谁违约谁就要赔中介费。居民要尽量在公共场合且在有见证人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买卖合同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又不损害其他人合法利益,且不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同时,适用定金罚则,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丧失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因此,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具备合法要件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与是否在中介处签订的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维权。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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