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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合同违约要怎么处理呢?

金* 江苏-苏州 合同违约咨询 2018.07.17 17:00:40 3785人阅读

我现在因为遇到合作方违约 ,导致我公司的损失。对方还不负责。不知道要怎么办,想要问一下民事诉讼合同违约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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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了应该如何去解决
因此,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应当将一旦对方违约,其应当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明确——如违约金的计算标准,起算日期等一一明确。违约金应当合理,总是有些客户喜欢约定一些比较高的违约金——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若一方觉得违约金约定过高(高于实际损失),或觉得约定过低,都可要求法院予以调整——高于损失的30%的违约金,可以认定是过高。
那么民事诉讼合同违约要怎么处理呢?
另外,如果约定了赔偿损失,那么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损失的计算方法,不可以一笔带过。同时,还应考虑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一方违约超过一定的期限,我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解决争议条款——即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是仲裁还是法院诉讼,在哪里仲裁或者诉讼?
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地、履行地或者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所在地进行诉讼,也可以约定指定一家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没有约定,则只能在合同的履行地或者被告的所在地进行诉讼。
另外要提示的,如果约定仲裁,则应当约定仲裁的机构,不可以约定不存在的仲裁机构。

2018-07-17 17:0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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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元,违约金×××元/天,(由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6月10日)逾期7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原告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四、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延期带来的损失×××元。(按银行现利率执行)。  五、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200×年×月×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红桥区咸阳路南端东侧龙悦花园×楼×门×××号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200×年×月×日将首付款人民币×××元,于200×年×月×日将贷款人民币×××元付于被告帐户,合计总房款×××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帐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应于2007年10月31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导致至今2008年×月×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损失赔偿额标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参照“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2008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通知》中《红桥区2008年住宅房屋指导租金》06-05邵公庄新区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为依据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自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6月10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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