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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张** 香港-新界 其他债务纠纷咨询 2018.07.14 17:40:52 672人阅读

你好,前一段时间我的弟弟借了一笔款,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却发生了矛盾,请问有关民法总则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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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期借款纠纷,即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借款纠纷,借款纠纷诉讼时效也适应调整为三年;
  
(二)债权人在起诉前就追讨过债务人,且给出债务人出具的欠条等证据的,要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从欠条上记载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三)而不定期的借款纠纷,也就是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纠纷,不受三年诉讼时效限制,而受20年最长诉讼时效的限制;
  
(四)然而不定期的借款纠纷,会因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而转而适用三年诉讼时效限制;
  
(五)已经超过三年诉讼时效的借款关系,如果借款关系双方就原债权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只是简单的,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名盖章,这样的行为是对原债权债务关系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而重新受到法律保护。

2018-07-14 17:47: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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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对借款纠纷规定了3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3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就是民法总则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我的回答

2018-07-14 17:41: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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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0-10-21 15:4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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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
①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②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③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不予保护。对于此类医疗纠纷,可以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如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那么可以以鉴定结论为依据向,并要求校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如果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是医院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则可以依据民法通则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要求校医院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属于身体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应是1年,自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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