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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诉讼终止与延期审理有哪些区别?

刘* 北京-平谷区 受理范围咨询 2018.07.08 12:06:34 493人阅读

你好!我有个同学和丈夫闹矛盾起诉到法院离婚,现在想咨询一下诉讼终止与延期审理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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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庭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庭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表明是未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理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2018-07-08 12:1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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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庭审不能继续进行需要中止审理的,可以裁定诉讼中止,如果庭审需要延期的,也可以延期审理。那么,诉讼终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有什么呢?今天,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两者十分相似,都是因法定情形而在诉讼中停止继续进行诉讼活动,但是两者也存在者重要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
诉讼中止可以发生于诉讼程序开始以后一直到判决作出以前的任何诉讼阶段,而延期审理则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
二、适用效果。
诉讼中止将造成本案诉讼程序的中途搁置,受诉法院和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就本案的一切诉讼活动都应当停止进行;延期审理只是将本案开庭审理的日期拖延,有关诉讼活动并不因此停止,比如通知证人到庭。
三、恢复审理上。
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外,何时恢复诉讼,通常受诉法院是很难左右的;但是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来自于诉讼之中,恢复审理的日期通常由人民法院确定。
四、法定情形是不同的。
延期审理适用于: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情形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对延期的情形。中止审理适用于: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2018-07-08 12:07:34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是可以转为终止审理的,例如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时,如果医治无效死亡的,可以终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二百九十七条被告人死亡的,人民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您好,针对您的刑事诉讼终止和刑事诉讼中止的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是可以转为终止审理的,例如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时,如果医治无效死亡的,可以终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二百九十七条被告人死亡的,人民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人民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中止与合同终止有什么区别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中止(中间的中)与合同终止(终于的终)的区别如下:
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
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
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其次,法律效力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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