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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重组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戴** 江苏-常州 改制重组咨询 2018.07.07 09:36:31 2886人阅读

我们公司承包了一块土地用来种植果树以及开办农家乐,现在我们公司面临资产重组。我想请问一下,资产重组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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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第二款第五项中对资产重组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增值税。

2018-07-07 09:38:31 回复

  不需要  2010年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一文,对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作出重大调整。13号文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的,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就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至此,关于资产重组涉及的增值税如何缴纳有了明确政策界定,之前的争议就此画上句号。这个政策是国家鼓励纳税人进行资产重组一个很重要的利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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