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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只能处理夫妻名义下的财产,如果男方的彩礼是给女方父母的,就不需要退回。
结婚前的彩礼,属于附条件的赠与.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适当返还.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另外,如果结婚时间不长,也可以适当返还。
这是婚前聘礼离婚后可做分割吗的回答,请参考。
2018-07-04 15:22: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