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本溪法律咨询 > 本溪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债权质押与债权转让方式是什么呢?

债权质押与债权转让方式是什么呢?

付* 辽宁-本溪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7.04 11:25:46 375人阅读

你好,我们公司的债务合同被对方违约了,所以就想跟大家打听一下债权质押债权转让方式是啥?

其他人都在看:
本溪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本溪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即转让不能,第三人得不到债权。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因此债权转让的前提必须是合法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转让无效。由于转让无效致使受让人受损的,转让人应予以赔偿。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而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如果对方也同意,那么就成立新的合同,但是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

2018-07-04 11:29:46 回复
咨询我

在当今经济生活中,债权的交易极为频繁,债权的流通性也越来越高,质权能否随债权一并转移,对于债权受让人的利益关涉重大。虽然我国现行法对质权转让未置一词,但通过相关解释可得出两点结论:

一,质权原则上随债权一并转让,无须得到出质人的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质权随债权当然转移,不要求进一步的交付或登记,动产质权及占有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不以转移质物占有为生效要件,登记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也不以办理转移登记为生效要件。
当然,债权受让人若要实现质权,债权质押与债权转让仍须以办理转移登记或取得占有为前提;或者通过民事诉讼先确认质权人身份,再申请强制执行。

2018-07-04 11:27:46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债权质押的实现方式都有哪些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债权质押的实现方式都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2024.02.25 2020阅读
  • 债权质押的实现方式都有什么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债权质押的实现方式都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2.21 1411阅读
  • 确定债权是否可以质押,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确定债权是否可以质押,债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2024.09.11 1356阅读
  • 债权质押后债权人变更吗,质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债权质押后债权人变更吗,质权实现的方式有哪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8.29 2192阅读
  • 股权质押式融资债权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股权质押式融资债权的办理程序是什么,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区别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2024.09.04 2119阅读
  •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可行的吗?

    律师解析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不可行。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动产质权可以自行依法拍卖、变卖的方式优先受偿,但是不得直接获得质押物。

    2025.05.19 1193阅读
  • 债权质押的实现方式都有哪些?

    律师解析 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协议实现。由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以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依法转让实现质权,质权人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第二种:诉讼实现。如出质人拒绝或协商不能,则质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质权。

    2025.05.11 1255阅读
  • 质押债权转让的方式有什么

    2025.01.23 1428阅读
  • 质押到期怎么实现债权呢

    律师解析 质押到期实现债权有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出质债权先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后到期,出质债权到期后,出质人不得请求第三债务履行或接受第三债务人的履行,否则会导致债权质押的消灭,第三债务人向质权人或者出质人清偿时; 须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同意,质权存在于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特定物上,质权的性质从权利质权转化为动产质权,质权人可按照动产质权实现方式行使质权。 2、出质债权后到期,被担保的债权先到期,质权人须等待出质债权到期后方可行使质权,否则第三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

    2024.10.29 916阅读
  •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是否可行

    律师解析 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不可行。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动产质权可以自行依法拍卖、变卖的方式优先受偿,但是不得直接获得质押物。

    2024.10.29 1399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