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昌吉法律咨询 > 昌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咨询 > 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样的

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流程是什么样的

刘* 新疆-昌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咨询 2018.06.25 21:03:30 634人阅读

我有个朋友最近因为放火罪被起诉了,所以我想知道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呢求解啊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昌吉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昌吉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2011年6月24日,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涉嫌放火罪为由对其提起公诉。天心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通知被害人杨纯红提起附事民事诉讼。张某委托湖南天润人合律师事务所邹新军律师担任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诉讼代理人。
张某已被严重烧伤,面部被毁容,惨不忍睹。张某的房屋被严重烧毁,无法居住。张某受伤前一直靠打零工为生,无固定经济来源,其被烧伤后,杨某未支付任何医疗费用和经济赔偿。张某所花费的22万余元巨额医疗费都是由其同学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募捐所得。邹新军律师在听取被害人声泪俱下的控诉后,感觉案情重大,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在搜集完全部证据后,立即着手计算张某的各项经济损失,并制作损失清单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随后又代理其

2018-06-25 21:16:3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杨某与张某原系相爱12年的恋人,2009年杨某不顾双方的感情和张某的一再挽留而执意一人去广州闯荡,双方因此分手,并签署了分手协议。2011年杨某从广东回到长沙后,知晓张某已有新的男友并拒绝其多次纠緾,遂怀恨在心。 同年3月17日晚10时许,杨某来到张某居住的长沙市天心区白沙公寓302房,用切割机将该房屋卫生间的铝合金护窗切开一个洞口。次日凌晨1时许,杨某将其车中的汽油抽出并装在两个空矿泉水瓶内,从切开的洞口翻窗入室,向睡在主卧室内的张某、李廷生身上及床上泼洒汽油。张某感觉脸上有液体后从睡梦中惊醒,杨某立即将汽油点燃,导致张某全身着火,继而引发床上和房屋的大火。大火造成张某、李延生严重烧伤,房屋被大面积烧毁,相邻住户的房屋及财物被部分烧毁的严重后果。2011年3月21日杨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全身二度至三度烧伤,占体表总面积的48.5%,呼吸道亦严重烧伤,
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已构成重伤;张某全面部疤痕并中度毁容,评定为三级伤残,后期治疗费13.2万元。认定李延生全身二度烧伤,占体表面积10%左右,已构成轻伤。经长沙市天心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张某的房屋装修及家具物品损失为74800元。张某受

2018-06-25 21:04:30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准确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的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内容。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在书上写明,不能用口头的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应当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便他们决定是否行使这一权利。如果他们放弃这一权利,应当许可,并记录在案。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准确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的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内容。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在起诉书上写明,不能用口头的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放火罪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
二是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